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交规〔2022〕5号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江苏交通控股公司、省港口集团、省铁路集团、东部机场集团、省国际货运班列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实际,省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并经第60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