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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1/30  |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  专栏: 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2019年9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2019〕45号)和2020年10月印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4号),要求建立健全以县为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为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公路,推进农村公路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沈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征求8个市直部门和9个相关区、县(市)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8%,技术状况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二)工作任务。包括建立健全以县为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及促进农村公路转型发展4个方面共12项具体工作。

(三)保障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强化监督考评、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文件链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深化农村公路...

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