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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9/28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  专栏: 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18年11月22日,葫芦岛建昌发生冲撞路人造成伤亡事件后,国家、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紧急通知,23日下午2时,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安全工作紧急会议,23日晚6时,市政府姜有为市长紧急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会上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作全市中小学安全工作专题汇报,会议明确要求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按照市政府要求,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起草了《沈阳市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先后征求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28家部门意见,并按反馈意进行修改并达成一致。姜军副市长多次研究,同意该《方案》相关内容,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该《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至区县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的起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突出责任落实,坚持注重预防、突出教育监管。《方案》共四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主要是确立三个目标:一是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二是规范校园及周边秩序。三是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时限。明确集中整治工作时限,从12月5日起到12月31日结束。具体工作中,有涉及基建、改造项目等12月底前不能完成的,均已明确具体完成期限。

(三)重点整治任务。共13项,分为五个类别。

第一类,主要是校园内安全问题。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危楼危房、存放化学危险品、校园安保。各相关委办局协同,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校园内的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网络监控、水暖电线设施,供水排水质量和设备,食品采购、保管、加工,校园安保设备及人员,化学危险品保管、使用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划定重点安全隐患点位,落实责任人,完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全市校园内没有较大安全隐患。

第二类,主要是校园周边安全问题。包括校门口和学校周边。其中,校门口重点是逐校排查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标识等安全防护措施,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增加警力维持交通秩序。校园周边重点解决小餐饮、小超市、小食杂店、流动摊贩、占道市场等问题,坚决遏制中午期间学生集中外出就餐等流动带来的安全隐患。

第三类,主要是集中接送学生的校车,校园及周边停车难问题。12月中旬前集中开展一次校车运行大检查,重点解决学生实名制乘车、司机和乘务人员登记和健康检查、车辆相关技术标准和附属安全设施、定期检测保养和维护记录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将全市集中接送学生的校车,纳入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实施动态监管。对于校园及周边停车问题也进行一次摸排,具备建设条件的适时作出工作安排;明年起,新、改、扩建学校按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

第四类,主要是规范学生集体活动,开展安全教育等工作。学校组织学生研学、夏(冬)令营等活动,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不允许旅行社等私自组织学生开展游学等相关活动,消除校外集中活动带来的安全隐患。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预防和防护能力,同时摸清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底数,做好疏导工作,防止极端事件发生。对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社会矫正对象、闲散青少年等社会闲散人员,做好登记管控,防止在学校及周边滋事和伤害学生事件发生。

第五类,涉及的是无证幼儿园,以及在沈的中央直属、省直属的学校,这次也纳入了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本市举办的无证幼儿园进行集中摸排,基本具备条件的容缺审批,无法立即取缔的限时整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取缔。全市幼儿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的场所,全部列入安全整治工作,全部列入安全监管范畴。

(四)工作要求。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监管到位。

三、《方案》组织保障

市政府专门成立此项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姜有为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姜军副市长、于振明副市长担任。成员有市委宣传部、市委教科工委、市编委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规划局、环保局、建委、执法局、房产局、交通局、水利局、服务业委、文广局、旅游委、卫生计生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防办、大数据局、消防局、安监局、政法委,水务集团、团市委和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兼任。

文件链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强校园及周...

市政府办公室 | 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