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依据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重要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工作,做好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我省地方性法规等,印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加强行政许可事项运行管理。以规范运行为出发点,从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全面加强清单事项监督管理和统筹做好清单实施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十四项具体工作要求,确保我市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实施。
(二)厘清我市行政许可事项底数。我市共有行政许可事项323项,涉及34个部门。其中,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11项,依据省、市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事项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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