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制定建筑业企业总部向沈阳集中的行动计划,全面形成产值增量”的工作部署要求,依据《沈阳市“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沈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目标,坚持思想解放、改革创新,依据《沈阳市“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带动、市场培育、资金激励等手段,培优扶强建筑企业,聚集优势资源,形成产业洼地,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策略目标
通过实施总部聚集、能力提升、产业升级、市场外拓、环境优化5项行动计划,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发展,形成建筑业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格局,实现建筑业总产值持续高速增长,力争到2025年末建筑业产值达到2400亿元。
1.实施总部聚集行动计划,吸引5家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优质总部企业或分设子企业,形成一部分新增产值。
2.实施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实现我市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数量增长10%,增加部分既有产值。
3.实施产业升级行动计划,形成一批以绿色建筑、智能建造为发展方向的“专精特新”企业集群,培育一部分后续产值。
4.实施市场外拓行动计划,支撑我市各类建筑业企业开辟国内外市场,争取一部分外拓产值。
5.实施环境优化行动计划,打造公平合理、有序竞争、利于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保持产值可持续增长。
四、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总部聚集、能力提升、产业升级、市场外拓、环境优化共5项行动计划,具体细化为18项工作举措。
1.总部聚集行动计划。共5项措施,分别是:总部建设用地支持、优秀人才支持、鼓励联合承建工程项目、畅通资质办理、强化服务保障。该项行动计划主要以强有力的奖励措施、优惠政策吸引优质企业在我市落户并长期经营发展,尽可能让更多的企业在沈阳完成产值入统和税收缴纳,形成一部分新增产值。
2.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共2项措施,分别是:打破资质逐级晋升限制、鼓励支持企业资质升级。该项行动计划主要对企业在资质晋升等方面以绿色通道、奖金激励的形式给予鼓励支持。通过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力,激发行业发展动力,增加一部分既有产值。
3.产业升级行动计划。共4项措施,分别是:加大绿色建筑奖励支持、支持建筑业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建筑业企业向工业化转型发展、加强建筑产业园区建设。该项行动计划主要鼓励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造,加快建筑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一部分后续产值。
4.市场外拓行动计划。共2项措施,分别是:加强对外合作、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以及在外埠市场设立行业组织。该项行动计划主要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争取一部分外部产值。
5.环境优化行动计划。共5项措施,分别是:给予企业公平市场环境、持续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减轻企业保证金负担、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健全信用评价体系。该项行动计划主要针对当前建筑行业现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我市建筑业产值持续性增长。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文件解读人:吕银良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2565041
文件链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建筑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