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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积极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2/19  |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  专栏: 省级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积极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东部机场集团、省港口集团、省铁路集团: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信用交通省”建设,切实推动信用交通惠民便企,鼓励探索创新信用场景应用,营造褒奖诚信的氛围,使诚信主体获得更多便利优惠服务,根据国家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以“信用交通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信用应用深入行业重点领域,突出信用惠民便企,加快推进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多方合作的信用结果应用场景,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积极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让更多的诚信主体享受到信用交通的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交通建设的获得感,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为谱写交通强国江苏篇章提供有力信用支撑。

二、工作原则

1.部门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在“信易+”守信激励中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积极参与。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互促、行政与市场共融的信用服务模式,扩展交通运输领域“信易+”应用场景,丰富“信易+”激励内容,共同搭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信易+”项目体系。

2. 以点带面,共建共享。依托省厅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服务平台数据支撑,结合交通运输各领域实际情况,找准“信易+”工作切入点,落实、落细、落准措施,出台的相关激励措施政策既可面向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也可以面向广大社会群众,增强交通发展成果惠及面。同时,要加强跨领域、跨部门对接,依法对交通运输市场从业主体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逐步实现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3.公平自愿,信息安全。交通运输市场从业主体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需要自愿参与“信易+”项目。所使用的信用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及时、必要、安全的原则,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维护信息安全,保护信用主体的信息安全。

4.应用创新,惠民便企。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精准化、高效化为目标,积极创新应用场景,推进信用产品和服务社会化应用。优先发展信用建设起步早、进展较快的行业领域,着力在交通运输民生领域拓展社会化、市场化的“信易+”守信激励措施,以守信激励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回馈于民,实现信用惠民便企。

三、主要内容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鼓励、推行以下“信易+”守信激励项目,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条件,条件成熟一项推行一项,力争在“十四五”末,“信易+”激励项目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1.“信易批”。加快推行交通运输审批“绿色通道”和“信用承诺”制度,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列入守信激励(红名单)或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的信用优良主体享受简化手续、并联审批等便利服务措施,为诚信主体节约办理时间成本。对符合条件且进行信用承诺的信用优良主体,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可先行受理,真正实现“让信用信息多跑腿,让诚信主体少跑腿”。鼓励依法依规与公安部门共享相关信用优良主体信用信息,在驾驶证年审、车辆年审等手续中给予便利、优惠。

2.“信易行”。鼓励推行信用优良主体在交通出行、船舶过闸、车辆维修、车辆救援、驾照报考等方面享受折扣优惠或便利。鼓励推行信用优良诚信个人乘坐公交享受优惠,乘坐长途客车、包车享受优惠。鼓励建立专门售票窗口和快速通道,享受优先购票、安检免排队、进入VIP候车室等服务。鼓励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业户积极参与到对信用优良诚信个人推行享受汽车修理费用折扣优惠、享受免费车辆救援、免费车检等服务中来。建立船舶诚信档案,根据信用分高低开展差异化过闸服务。

3.“信易租”。鼓励推行对于信用优良的从业企业,享受更优惠的租金折扣,享受更长久的租赁期限,享受更低的租赁押金或免押金,享受更便捷的租赁手续办理等,实现“信用越好,租赁越容易”。鼓励对信用优良的运输企业、客运站租房给予相关税收优惠。鼓励交通运营企业推行在公交站台、地铁站点享受免押金租用雨伞等优惠政策,在租借公共自行车、分时租赁汽车时享受免押金优惠政策,及电动车充电优惠。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提供免交押金、费用打折等服务。支持停车场提供零等待、后付费通行等服务。鼓励快递公司寄取快递时提供短期免费寄存服务。

4.“信易贷”。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和企业发展特点,积极争取各级信用办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交通领域的“信易贷”金融产品合作。通过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推送给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优良从业主体提供抵押减免、线上审批、承诺放款前补齐资料的有条件审批等低成本、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优良从业主体在贷款额度、费率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同时,积极鼓励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信易贷”项目建设。

5.“信易保”。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与保险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争取对交通运输信用优良的行业从业主体在购买保险、保险理赔等方面享受优惠或便利。通过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推送给保险机构,支持保险机构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优良从业主体在机动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用、保险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支持保险机构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优良的从业主体购买保险时提供额外非道路交通事故免费施救、免费洗车等服务。同时,积极鼓励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信易保”项目建设。

6.“信易惠”。联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等部门,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从业单位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给予一定的减免优惠。对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列入守信激励(红名单)或信用评价等级为AA的信用优良主体,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积极探索与住建、水利等部门的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动“信易惠”在建设项目中的互认。

7.“信易评”。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各项评先评优活动、行业示范项目建设中,积极嵌入信用审核制度,将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标准。行业市场主体在申报相关评选活动时,可以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状况证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在评先评优、示范项目的确定中,可以对行业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从业主体给予政策倾斜。

8.“信易+其它”。不局限于上述“信易+”项目,鼓励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不断探索创新“信易+”守信激励内容,让守信者享受的便利越来越多、实惠越来越多。

四、保障措施

1.建立“信易+”保障推动机制。为保障“信易+”有效推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信易+”守信激励工作作为深化“信用交通省”建设、争创“信用交通城市”的重要内容。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至少开展2项“信易+”守信激励项目。建立健全守信激励跟踪评估机制,及时掌握“信易+”工作进展。同时,切实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加强信用修复的指导和审核,保障“信易+”工作开展落实。

2. 建立“信易+”联动合作机制。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协会商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龙头企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交通运输“信易+”场景应用及诚信激励中来,主动建立健全规划统筹、联席会商、协调服务等制度,形成互相协调、运行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互动,推动“信易+”项目在更广范围内运用。

3.建立“信易+”信息共享机制。在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发布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信易+”合作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专项领域信用信息定期推送、抄送等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应用各类主体信用信息,丰富信用信息查询手段,保障“信易+”的落地。

4. 建立“信易+”宣传引导机制。加强对诚信主体、诚信行为、评价评级、激励措施等宣传引导。特别是在涉及社会民生领域,积极树立诚信典型案例,将诚信市场主体在交通运输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介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大力推介诚信主体。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2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 202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