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欢迎来到信用中国(辽宁沈阳)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制度建设 > 省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8/17  |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  专栏: 省级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信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我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新建建〔2020〕1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30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 2022/08/17